韩非总结了春秋战国以来的历史经验,又吸收了荀子、商鞅等人的进步思想和法治主张,为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奠定了理论基础。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强大的中央集权的封建专制国家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就是韩非法家理论的实践。
《韩非子》学说的核心是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思想。战国中期,李悝、商鞅等主张以法治国,认为政治制度和法令是巩固封建国家的有力工具;申不害提出“术”,主张国君要讲究驾驭群臣的手段;慎到则提出了重“势”的原则,即国君一定要有统治人民的权力和威严。韩非总结了商鞅、申不害和慎到三家的思想,认为他们各有不足和片面之处,主张应该法、术、势三者并用,“君无术则弊于上,臣无法则乱于下,此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他强调治国要把权力集中在君主身上,用中央集权的专制制度来统治国家。这种理论对我国封建社会有着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