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林庭一起合作办纸扎作坊,小两口自然是同意的,只是对于出资和分配上,有些不同的意见。
林庭提议的方案是他来出全部资金,褚家出技术,之后的利润五五分账,就相当于两家各持有作坊一半的所有权。
这样分配虽然是最简单,也是最公平的,可作坊今后若是想长期稳定地发展下去,就势必会带来不少隐患。
譬如说,褚家这做纸扎的技术,基本上就是个一次性输出的东西,教会徒弟饿死师傅是常有的事儿,若是今后林家完全掌握了做纸扎的法子,届时再将褚家推开,而从未出过资金的褚家,便很难证明自家对纸扎做法的独有权,利益没法得到保证。
再譬如,这纸扎作坊,就像褚家老宅后院的作坊一般,今后势必会随着生意的红火而逐渐扩大,若是一直叫林记出全部的资金,也是不合适的。
小两口一贯喜欢先小人后君子,与其现在隐而不发,日后因为利益两家闹得不愉快,还不如在一开始,就全部摊开来讲清楚得好。
隔了两日,林记的小二便再次登了门,并将褚义的回信带走。
林庭也是个爽快的,谁知第二日他便亲自跑了趟县城的褚记丧葬,专门来和小两口商讨,纸扎作坊的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