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秀巧回来的时候,苏子煜正在厨房里给她的小媳妇煮醪糟鸡蛋,听到周秀巧说两顿没吃饭,当即就把煮好的那碗端了出去。
沈知欢伸手接过她手里的包袱,“快去吃吧,那玩意儿放凉了就不好吃了。”
周秀巧也没推辞,端过碗也不管烫不烫,就往嘴里划拉。
一晚上滴水未进,粒米未沾,她是真饿了。
等沈知欢将那几个包袱拎回她那屋,再出来,一大碗醪糟鸡蛋已经被她连汤带水全划拉进了肚子。
知道周秀巧的饭量大,重新给他小媳妇煮的时候,苏子煜又特意多煮了一些。
两碗醪糟鸡蛋下肚,周秀巧才放下了筷子。
反观他的小媳妇,一碗醪糟鸡蛋还剩了小半碗。
苏子煜也不嫌弃,接过碗三两下吃了,端着碗就去了水井边。
周秀巧吃饱喝足去了地里。
瞧着做午饭还早,腰酸背痛、腿还软的沈知欢又回屋休养生息去了。
刚躺床上,不要命的男人就跟了来。
“媳妇……”
清冽的嗓音带着几分黏糊劲儿,听得沈知欢火冒。
每每她不配合,这即不要脸又不要命的臭男人就用那要人命的清冽嗓音唤她“媳妇”。
让她本就不堪一击的自制力瞬间土崩瓦解。
男色误人啊!
“苏子煜,你离我远点。”沈知欢拿小脚丫踹他。
小脚丫是出去了,可人没踹着,还把小脚丫给赔进去了。
可能是触觉神经比较敏感,沈知欢打小就特别怕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