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意识和潜意识
在这具有导言性的一章里,我并没有什么新东西可说,而且不可避免地要重复以前经常说过的那些话。
把心理生活划分成意识的和潜意识的,这是精神分析所依据的基本前提;并且只有这样划分,才能使精神分析了解在心理生活中那些既重要又普遍的病理过程,并在科学的框架中为其找到一席之地。我用另一种不同的方式再说一遍:精神分析不能接受意识是心理生活的本质的看法,但很乐意把意识看作是心理生活的一种属性,意识可以和其他属性共存,也可以不存在。
如果我能够假定,凡对心理学感兴趣的人都会读过本书,那么,我仍然准备发现他们有些人甚至在谈到这个地方也会突然停滞不前:因为在这里我们有了精神分析的第一个术语。对大多数已受过哲学教育的人来说,任何还不是意识心理的观念是这样令人难以置信,以致在他们看来这似乎是荒谬的,简直可以用逻辑一驳即倒。我认为,这只是因为他们从未研究过催眠术和梦的有关现象——这种现象和病理现象大不相同——才得出这一结论的。因此他们的意识心理学不能解决梦和催眠的问题。
“有意识的”一词[181]首先是一个纯描述性的术语,它建立在最直接、最具有确定性的知觉基础上。其次,经验表明,一种心理要素(例如,一个观念)一般说来不是永远有意识的。相反,意识状态的特点是瞬息万变的;一个现在有意识的观念在片刻之后就不再是有意识的,虽然在某些很容易出现的条件下还可以再成为有意识的。那么,这个观念在中间阶段究竟是什么,我们还一无所知。我们可以说它是潜伏的,据此我们的意思是说,它能随时成为有意识的。或者假如我们说,它是潜意识的,那我们就是对它进行同样正确的描述。因此,在这个意义上,潜意识一词是与“潜伏的和能成为有意识的”相一致的。哲学家们无疑会反对说:“不,‘潜意识’一词在这里并不适用;只要这个观念还处于潜伏状态,它就根本不是一种心理的东西。”在这个论点上和他们发生冲突只会引起一场文字战,而别无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