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调查的对象为全国2001年6月1日以前出生的0~6岁儿童;抽样方法采用多阶段分层、不等比例、整群随机抽样方法进行抽样,根据经济分层和地域分布,随机抽取了天津、吉林、江苏、河南、贵州、甘肃6个省(市),每个省(市)再随机抽取一个市、一个县,共12个市县。
本次调查地区总人口为1760.9万,共抽取家庭户58628户,调查0~6岁儿童60124名,精神残疾主要致残原因依次是:孤独症、不典型孤独症、脑器质性疾病和癫痫。
用本次调查的结果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推测,全国目前约有0~6岁精神残疾儿童10.4万。0~6岁儿童精神残疾年平均发生率为0.145‰,据此推算,全国每年新增0~6岁精神残疾儿童约1.5万[14]。
2004年北京市残联及北京市卫生局对北京市2~6岁儿童进行了广泛性发育障碍的流行病学调查,发现2~6岁儿童中广泛性发育障碍的现患率为1.53‰[15]。
2006年中国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表明,我国0~6岁精神残疾(含多重残疾)儿童总数约为11.1万,其中自闭症导致的精神残疾儿童占到36.9%,约为4.1万[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