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性质决定了它的内容也很复杂。赋税,包括租税与徭役。在战国、秦汉时期,赋税主要以“布缕之征”“粟米之征” “力役之征”等方式征收,还包括其他税收。其中,国家无偿役使民众的“力役之征”的超经济强制性质尤为明显。
统一货币。金属铸造货币在春秋后期已广泛流通于中原地区。战国时期,铸造的铜币已成为当时流通领域里的主要货币。直到战国末年,由于各诸侯国长时期的并立,各国铜币的形制在形状、大小、轻重以及计算单位上很不一致。每个诸侯国都有很多铸造货币的城市与地点,这就使得币制更加不统一。总体上看,当时各国通行的铜币可分为四大系统:
一是布钱。布钱的形状如同金属农具馎,是从馎这种农具在商品交换中演化而来。这种布钱主要流通于三晋即魏、赵、韩三国。布钱的种类很多,有空首而形式比较原始的古布;有圆肩、方足、圆跨的布;有方肩、方足、圆跨的布;有方肩、尖足、圆跨的布;有方肩、方足、方跨的布。
二是刀钱。刀钱的形状如同刀、削,是从刀、削这种工具在商品交换中演化而来,主要在齐、燕、赵三国流通。有形状比较原始的古刀;有形制较大的尖头刀,主要流通于齐国;有形制较小的方头或圆头刀,主要流通于燕国和赵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