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风险防控主体看,要区分中国政府、共建国家和企业主体的风险防控责任。一是区分政府与企业的风险防控责任。强调“一带一路”建设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遵循商业规则、政府推动、企业为主体,这是中国政府对“一带一路”的指导性原则。实际上,中国共建“一带一路”95%以上的项目是市场化项目,政府管理部门在风险防控上要履行管理、指导和监督责任,企业在风险防控方面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二是要处理好中国的国家利益与共建国家风险防控责任的关系。双方要责任共担、合作共赢,基于可持续发展推进共建“一带一路”。
从风险防控措施看,一是要探索建立境外项目风险的全天候预警评估综合服务平台。该平台必须坚持国家主导,在发挥外交、商务、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等国家主管部门合力的基础上,充分发挥高校、研究机构、智库和企业的作用,及时对沿线国家安全形势、经济风险、项目风险等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二是要加强海外利益保护、国际反恐、安全保障等机制的协同协作。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为基础,以国家力量为主体,与共建国家加强协作,建立相关协作机制,压实共建国家在维护我海外利益安全方面的主体责任。三是要推动中国安保公司走出去。在中国国际化企业由大向强发展过程中,必须遵循市场规律,以安全为前提,走国际化、本土化和职业化道路。国际化就是要配备国际标准的安保力量,本土化就是要打造符合本土特色的安保体系,职业化就是要由专门职业技术人员保障安全。要按照开拓国际市场的规律,做到企业延伸到哪里,海外安保力量就提前部署到哪里。四是要发挥金融保险机构协同效益。银行保险机构发挥好信贷基金、债券、保险等金融工具的作用,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法制化的原则,充分利用金融、科技赋能传统保险业务和银行业务发展,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银企合作,共同防范项目的环境和社会的风险问题。推进绿色金融的互利合作,开创环境、气候、风险管理有效方法。五是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共建“一带一路”合作。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人民生命健康放在第一位,一方面加快推进“春苗行动”,加快加强针的接种进度,切实保护海外中国企业员工的生命健康,指导中资企业加强防疫和确诊人员救治,支持中资企业用好人员往来“快捷通道”和货物流通“绿色通道”,多措并举保障境外项目建设生产。突出防控措施的精准性,着力保障用工需求、人员倒班回国、物资供应、资金支持等。另一方面,加强与共建国家疫苗合作,提升共建国家人民的接种率,有效遏制疫情蔓延,建设“健康丝绸之路”。六是要强化“一带一路”海外投资等领域廉洁风险防控。规范企业经营行为,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加快形成系统完备的反腐败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加大跨境腐败治理力度。要推进“一带一路”廉洁建设,落实廉洁丝绸之路北京倡议,强化对海外投资经营等领域廉洁风险防控,探索标本兼治有效办法,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推动重点个案攻坚,持续开展“天网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