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为你提供了一份6年2500万美刀的代言合同。”
6年2500万美刀!
均薪接近420万美刀。
这份合约的价值,已经超越了林洪的新秀合约。
甚至也超越了现役很多球星的年薪。
耐克敢于给一名新秀这种级别的报价,足以见得他们的诚意。
“林,我们的报价很有诚意,甚至准备围绕你打造全新的品牌,只不过在那之前,我们更想先让你打出名气。”
简而言之。
耐克已经萌生了为林洪打造全新签名球鞋的想法。
只不过在90年代。
真正意义上拥有签名球鞋合约的球员,有且只有一个,那就是篮球之神--迈克尔•乔丹。
虽然耐克为转投到公牛打球的篮板王罗德曼量身定制的一款球鞋Nike Air Darwin。
迄今还有不少灌篮高手迷们认为,樱木花道的模板就是公牛时期的罗德曼。
但是,这些极具球员风格的球鞋,却不是他们的签名球鞋。
除了迈克尔•乔丹,90年代可能没有第二位配得上签名球鞋。
所以,耐克也不敢一上来就给林洪签名球鞋的代言合约。
这份6年2500万美刀的合约,加了附加条款。
1、拿到最佳新秀或者入选全明星!
2、三年内常规赛场均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