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坛并非梁山泊,就那么方圆八百余里的一块地盘,完全可以你写你的,他写他的,是一个各不相干,或各自相安的局面。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家瓦上霜,其实倒是写作人的一条基本守则。但此等好汉,只许他好,容不得别人好,别人一好,他就受不了。总是要跳将出来,露出胳膊上的刺青,胸脯上的黑毛,不练自家功夫,偏好去管别人的闲事。他们甚至不敌王伦,至少这个白衣秀士,在他的既得利益未受到威胁前,也还是安居山寨,不在江湖上自封大师,自我加冕,自夸不朽,自吹传世的。
王伦,在历史上确有其人,要是细细考究起来,不完全是《水浒传》里描写的那样一个人。
宋人蔡絛在他的笔记《铁围山丛谈》(卷一)里,提到了他。“当宝元、康定(1038~1041)之时……会山东有王伦者焱起,转战千余里,至淮南,郡县既多预备,故即得以杀捕矣”。这和《宋史》(卷二十二)载徽宗宣和三年(1121)“淮南盗宋江等犯淮阳军,遣将讨捕,又犯京东、河北,入楚、海州界,命知州张叔夜招降之”。应该不是一回事,因为两者之间,至少相隔七十多年。但到了文学家手里,这时间差便不存在了。于是,在蔡絛眼里“转战千余里”的王伦,就成了施耐庵、罗贯中笔下的心胸狭窄的白衣秀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