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文辉和朱丽珍听得心情很沉重,他们都很清楚,顾长安这话说得很对,当时给周瑾瑜的选择,真的不多,不告,的确是可以不得罪对方,但是也会助长对方的气焰,如果还留在学校,她只会被加倍的欺负,如果离开哥大再想读其他的学校,有了这件事这个罪名,基本上也不会再有其他的学校愿意接收她,更何况,国外就是这么个环境,换了一个环境也不会比当初更好。
而直接回国,这件事会成为周瑾瑜一辈子的噩梦,她这一辈子也差不多是毁了。
只有打赢这个官司,她才可以重新站起来,才可以光明正大的站在阳光下,继续自己的学业,哪怕不继续留在那边读书,回到国内她也依旧可以做她自己。
就这方面来说,顾长安的确是为周瑾瑜着想了。
“嫂子给了我决定权,让我自己去考虑,要不要去告,她说,如果我想告,那就告,她会是我的后盾!”周瑾瑜如今依旧感激;“嫂子给我请的律师,是米国非常有名的金牌律师,前前后后花费的律师费,都快上万米金,如果这场官司打输了,这笔钱就是我们自己出的了,说白了,就是嫂子出的,可是嫂子眼睛都不眨一下,依旧为我聘请了最好的律师帮我,最后打赢了这个官司,我想着我这条命也算是嫂子救的了,我想给嫂子做家庭医师,我想报答她,而这也是我唯一能够报答她的地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