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是否有一种潜意识的感觉告知我,这种写作违背我的本意,还是一种天生的有条不紊的思维方式,在那时导引我把注意力转向奥古斯都时期(Augustan Period)的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Jonathan Swift)的散文让我着迷。我打定主意,这才是最完美的写作方式,便开始像研读杰里米·泰勒(Jeremy Taylor)一样,研读他的作品。我选择了《一只桶的故事》(The Tale of a Tub)。据说主教本人晚年重读这本小说时,曾感叹道:“那时我是何等地有才华啊!”在我看来,其他作品更能展现出他的才华。《一只桶的故事》是一篇读起来令人生厌的寓言,讽刺戏谑,但其风格值得赞赏。我无法想象用英文能写出比这再好的作品。文中没有华丽的辞藻、巧言令色或夸张的形象。这是一篇文风得体的散文,自然、审慎而又尖锐,无须用夸张的词汇来让读者惊讶。斯威夫特好像擅于使用头脑里第一个出现的词,但他头脑敏锐,逻辑思维强大,所以那个词总是很恰当,他也总能把它置于合适的位置。他的句子的力度和平衡归功于他高雅的品位。像之前那样,我抄写了一些段落,然后试着凭借记忆重新写出来。我试着改变原文中的词语或顺序,但我发现,似乎非斯威夫特用的词不可,行文顺序也无法更改,因为那是唯一可能的顺序。这篇散文真是无懈可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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