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完善自我评估制度。我国今后在改革评估制度时需要着重建设高校内部评估制度,首先,必须确定自我评估的发展性目地。所谓评估的发展性目的是指评估的最终目标是促进学校的自我发展,而不仅仅是对学校办学成果的一种终结性评价,因此需要把评估结果及时反馈给师生及教学、管理机构,让他们了解学校的优势和不足,并积极主动地发表意见,改进自己的教育教学方法,这样才能推动学校的全面进步。其次,必须确立符合自身需要的评估内容。自我评估的目的是促进自身发展,而不是要评出好坏高下以与其他高校进行比较,因此,自我评估不能像外部评估那样对同类高校采取统一的标准,以评价高校之间的优劣差异。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和不同发展方向的高校要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和不同的发展重点,自主确定评估的内容,以使评估具有针对性,更有利于具体问题的解决和教育改革的实施。
第四,努力推进专业评估。我国应把加强高校的专业评估,并将其作为建立科学、规范的高校评估制度时的一个努力方向,首先,要从内部和外部两个角度实现对高校专业的评估,使高校既能够了解自身的专业优势与不足,又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乎需要的改进。其次,要设计出完善的评估指标体系,不仅要包括学校的办学条件等基本指标,还要包括课程建设水平、人才培养质量等关键指标,更要注重指标设计的导向性和发展性。最后,要充分吸收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参与,以使一个专业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具有更大的发展潜力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