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晚间,央行再次发布公告称,对国有银行、股份银行、邮储银行、城商银行、非县域农商银行、外资银行等定向降准50bp[2],其中,针对国有银行和股份银行降准释放5000亿元,支持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项目;针对其他银行降准释放2000亿元,用于促进小微企业信贷投放。这进一步反映出央行货币政策的灵活性。
毫无疑问,央行实施降准非常必要,是货币政策工具运用的重大举措,也符合本人从2017年以来一直的呼吁。在这方面继续调整的空间依然很大,理应做好预案。
必须明确,纵观国际国内宏观局势,2017-2019年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非常重要的换档转型调整期,2018年是十九大确定新时代、新思想、新方略之后非常关键的起步之年,面对诸多不确定因素和严峻挑战,必须非常准确地把握和坚持“稳中求进”,做好应对超预期变化的政策准备,宏观调控不能僵化,而更需前瞻性、灵活性。
[1] 起点为0.3%,之后逐步扩大,2014年3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在充分考虑经济主体适应能力的基础上,把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对美元交易价浮动幅度由1%扩大至2%,银行柜台汇率报价区间由2%扩大至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