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鸿霖反驳说:“不能把法院对你的起诉,说成是你与蒋主席之间的个人恩怨所致。”
陈公博说:“虽然不能说完全是个人恩怨所致,但也不能说没有这种因素存在!”
孙鸿霖见陈公博还要列举他与蒋介石之间的历史怨恨,就紧忙出示了《陈公博言论集》一书,这是陈历年来叛国投敌的言谈,做为罪证之一。
陈公博接过后一看,神情开始紧张,他架上眼镜,仔细翻阅起来。
孙鸿霖这时说:“由律师高溶先生为被告辩护。”
高溶缓缓起身,戴上老花眼镜,拿起辩护书念了下去。他是苏南人,一口地道的吴侬软语,满嘴是“吾”、“好哉”,“社会”念成“杀惠”,“看法”念成了“裤发”,不一而足。
高溶道:“人民对和平运动之责难,实系片面之词。社会上对此两种看法,其一认为恶劣,其二认为系缓冲组织,而减轻沦陷区人民的痛苦,若无和平政府,人民的处境将更加不堪设想。被告15岁从事革命,始终为国家效力,是爱国的。尤其是由于被告及其他人的努力,使沦陷区人民能够听到国歌,看到国旗,并能够读《三民主义》。凡此种种,均足以证明被告系爱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