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压制朝内宦官势力外,张氏对外戚的约束也是十分严格的。张氏的父亲张麒在张氏还是太子妃的时候便去世了。后来,仁宗即位封张氏为皇后,并推恩其家族,追赠张麟彭城伯,赠谥“恭靖”,后又再进为彭城侯。张氏的两位兄长张昶和张昇都曾参加“靖难之役”并立有战功,在“靖难之役”结束后,两人都论功行赏得到了提拔。但是随着张氏地位的不断升格,她两个哥哥的外戚地位也越来越高。面对这一情况,张氏多次告诫自己的两位兄长作为外戚一定要“谨守礼法,不敢逾越”,如果肆意妄为、仗势欺人的话,“朝廷必不私亲、废公道。”潜台词就是,如果你们两个犯了罪的话,自己绝对不会求情,还会让朝廷秉公处理。
除了平常的劝诫外,张氏还严禁自己的两位哥哥参与政事。大学士杨士奇曾上书张太皇太后指出张昇这个人还是蛮有才的,可以得到重用,请求张太皇太后允许张昇参与政事,但张太皇太后始终没有同意杨士奇的上书。正统年间,张氏更是亲自下令让杨士奇起草一份《太皇太后谕二兄书》,其中就明确地告诉自己的两位兄长安安分分守好自己的家业,朝政方面的事想都不要想。除此之外,张太皇太后在对待自己族人犯罪的问题上也毫不心软,坚持秉公处理。比如张昶的族孙、锦衣卫副千户张玘杀人,按律当斩,当时朝廷讨论打算以其外戚身份来为其减罪,但是张太皇太后坚决不同意,要求朝廷秉公处理,最终还是按律处斩。张太皇太后在外戚上做的唯一一件比较过分的事,可能就是在自己长兄张昶去世后,想到自己的外家仅剩下张昇一个人,于是破格加封其为惠安伯。可以说,在张太皇太后的影响下,张氏一族大都安分守己,从不仗着自己的外戚身份鱼肉百姓,也正因此,明世宗朱厚熜在嘉靖八年(公元1529年)革外戚世袭爵位时,只有张氏家族的彭城、惠安两个世袭爵位保留了下来,而这与张太皇太后当初的告诫不无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