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唐朝的百姓,每年都需要服役,其中有种叫“色役”,也就是给朝廷官员、王公贵族打杂。如果您是官宦子弟,基本都是给亲王、郡王等权贵站岗,或者做他们的办事员;如果您是老百姓,高级点的做警备人员,低级点的就只能给人家看大门,打扫卫生等。这帮人是义务服役,没有任何工资。
张三,作为长安郊外的一名百姓,他很抗拒这份工作。
第一,没有任何工资,纯属拿自己的时间为别人服务,很不划算。
第二,身为警备人员,需要做领导的炮灰,可能有生命危险。
第三,秋天到了,家里的麦子需要收割,可家里只有他一个男丁,如果没人下地干活,只能任由麦子烂在地里。悲剧的是,这样的农活还有很多。
第四,老二马上就出生了,可身为父亲,却无法见证这一神奇时刻。
瞧瞧,如果是正常的百姓,恐怕都不愿意干这活儿。
问题是,这是朝廷的徭役啊,你根本无法逃避。于是,百姓只好自掏腰包,来冲抵“色役”。官方的说法叫“力课”。官府不仅鼓励这种行为,还制定了童叟无欺的价格:交够2500文钱,这项义务就给您免了。
换句话说,所谓的警备人员、随从杂役,在朝廷设计的游戏规则下,其实变成了官僚集团的一种工资收入。至于买单者,自然是普通老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