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至今没有关于社会企业界定的共识,但不影响社会企业的实践发展与理论研究。本文认为,社会企业是一种以商业模式为手段,以解决社会问题为目标与宗旨的社会创新形式。
2.如何衡量社会企业的成功?
社会企业的成功,主要在于商业利益与社会公益目标之间实现了较好的平衡。Wiesenfelder[23]认为,社会企业典范指通过健全的企业模式(sound business model)使非营利组织能保持成功及可持续经营(successful and sustainable),不仅要求财务上成功,也要求实现社会目标。Weerawardena,McDonald和Mort[24]针对NPO可持续性的调查研究,得到三点结果:一是环境的动态性(environmental dynamics)倒逼NPO采用创新或类似企业的策略,例如减少对政府补助款的依赖;二是为了组织能可持续发展,NPO会采取一些运营策略(operational strategy),例如增加收入或降低成本,实现较高的财务稳定性(financial stability); 三是为了实现组织的可持续性,NPO会采用多样化或组合性创新策略(multiple innovative strategies),例如重新界定使命、投资具有高影响力的项目、主动与营利组织建立伙伴关系或创新募款(innovative fund-raising)等。Cooney[25]研究认为,社会企业要同时兼顾商业利益及社会慈善目的之间的平衡,需通过三种途径达成:一是缓慢的营收成长,因社会企业为照顾弱势群体,要训练很长时间才能上生产线,故无法快速提供大量产品与服务;二是资金交叉补贴(cross-subsidization),社会企业是为了慈善工作有充裕的资金来源,但社会企业资金不足时,需要基金会或多元的财务支持;三是多样化的产品或服务(diversification),多样化不仅使商业利益多元,减少单一产品或服务稳定性不足的风险,且对受过训练的残障等弱势人士有工作上的选择与派遣空间。Bagnoli和Megali[26]研究认为,成功的社会企业需符合三个条件:一是有财务绩效,能创造收入、经济及社会附加价值;二是有社会效能(social effectiveness),重点在于对社会目标的持续投入能力增强、实现组织使命使受益的人群增多(如雇用更多残疾人)以及对社区的影响增大; 三是组织合法性(institutional legitimacy),社会企业本身要依其使命行事并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弱势群体的基本权利。上述看法也合乎Elkington三底线思想,即企业要实现可持续发展,需要同时重视财务、社会及环境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