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呆,”我说,“咱们就省了‘再次见面三生有幸你气色真好’那些废话,你昨天是不是捡到了果丝·粉克-诺透掉在马厩的那个棕色的皮面小本子?”
她没吭声,好像还在想事情,无疑是关于刚才这个奥茨。我又问了一遍,她终于回过神来。“小本子?”
“棕色皮面的。”
“写满了辛辣的私人意见?”
“正是。”
“嗯,在我这儿。”
我向上苍高举双手,高兴地号叫了一声。巴塞洛缪不满地看了我一眼,压着嗓子咕哝了一句盖尔语。我没理它。就算有一窝亚伯丁梗争相对我翻白眼、袒露智齿,也影响不了我这一刻的狂喜。
“天,总算松了口气!”
“是果丝·粉克-诺透的?”
“对。”
“你是说,那些针对罗德里克·斯波德和沃特金舅舅的精彩的性格分析,都是出自果丝之手?真没想到他还有这两下子。”
“谁说不是呢。这件事说来有趣,听说……”
“不过干吗在斯波德和沃特金舅舅身上浪费时间?明明有奥茨哭着喊着等着人写呀。我真想不通。伯弟,以前从来没遇见过像尤斯塔斯·奥茨这么一贯爱招惹人家的。我快被他烦死了。他骑着自行车到处招摇,明明是自找的,还偏偏说人家不好。他干吗非要歧视可怜的巴塞洛缪,真变态。村子里凡是有血气的狗都咬过他裤腿,他又不是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