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立中所实施的这一套“四面吴歌、八方伏击”的战略战术,在这场以法律为武器,以事实为准绳的诉讼大战中,其战斗过程以及最终的命运如何,曾作为被告而长期参战的军科院孙子研究专家黄朴民,曾作了如下精采的自述:
1997年3月的一天,北京海淀法院突然打来电话,通知我所在的军事科学院战略研究部姚有志副部长、于汝波主任连同我三人马上到法院领取传票,说是国防大学病退讲师房立中把我们一并给告了,原因是我们在《北京青年周刊》、《文汇报》等报刊上发表的关于“《孙武兵法》八十二篇”辨伪文章,“侵犯”了房立中的“名誉权”,他要通过法律,向我们讨还“公道”。
法院既然来了通知,就说明它已经受理了这桩案子,我们不接状子是不成的,作为奉公守法的军队研究干部,我们可不想犯“藐视法庭”的错误。于是,三人一齐驱车赶往法庭,签名画押,取回房先生诉状的副本。接下来的事情,便是向上级组织汇报,向法律人士咨询,礼聘律师,起草诉讼答辩状初稿,凡是打官司该做的准备都一件不落地去做。三人当中,姚副部长居中调度,保障车辆,聘请军委办公厅和我院法律,顾问处晌律师,并负责与领导机关的沟通。于主任主持整个“战役”行动,具体制定“作战”方案,设计“应敌”之策。笔者年纪最轻所以外联工作等杂务就由敝人具体负责。想不到,一场官司让我们上下级之间有了一回难得的配合,尽管它本出于无奈,滋味也多苦涩,我们三人恐怕谁也没有如此期待过。“既来之,则安之”,事到如今,也顾不了太多,当回被告,开开眼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