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讯室里,法玛尔率先开口了。“你们凭什么从一只鞋印上就判断是我,在附近喝酒的人没有一千,也有一百,为什么他们没有被归到嫌疑人之列?”
然而,斯蒂文森并没有接着法玛尔的话题聊下去,他答非所问地说:“法玛尔,不得不承认,你是一个聪明的人。不过,听说你的那只狗最近不停地撕咬沙发,它是不是疯了?”
“难道你们是找我过来聊天的吗?打算聊两个小时之后再放我?哈哈,你想听什么,我养的狗有外遇了?”
斯蒂文森并没有被法玛尔的话激怒,他说:“听说你家的狗很挑剔,很喜欢吃AG67号大街上卖的狗粮。”
一提到爱犬,法玛尔立刻放松下来,话也逐渐变多。“是啊,哈尼很挑剔,他喜欢吃那家狗粮。”
斯蒂文森一边给法玛尔扔过去一根烟,一边说:“我给我家的狗买红色的靴子穿,而我也会配上一双蓝色的运动鞋,我认为,这是个不错的颜色。”
“是吗?我也是,我喜欢给哈尼穿上布鞋,而我穿上工装靴。”
“是‘埃文’的工装靴吗?我有时候也穿。”
“是的,哦,不是不是,我没有品牌嗜好,我不穿‘埃文’的工装靴。”放松下来的法玛尔说漏嘴了,他已经有所意时,但为时已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