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结构转型推动社会体制改革
社会结构转型、人民生活需求提高、利益格局失衡等问题的涌现,促使社会治理与社会体制创新。社会问题的复杂化和社会力量的成长对政府履行社会职能、开展社会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纵观社会治理改革发展历程,从“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的转变过程,不仅反映国家治理理念的演进,也表明社会管理活动中主体从单一的政府公共权力机构转向多元,治理过程由自上而下的单向管控转向多主体的平等协商与合作。协调不同利益群体间关系,吸纳多元社会力量参与治理成为政府维持社会秩序,提供社会保障,激发社会活力的重要方式。有学者将当前中国的社会治理体系概括为“国家主导的社会治理”,即国家能够较好地回应社会诉求,允许并引导社会力量发挥更大作用,并且国家与社会在应对社会问题、履行公共性职能方面逐步确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当前中国社会治理主体、制度机制、理念和手段尚存在不足,需要坚持立足实际、循序渐进、增量改革的原则,在实现政府改革与政府职能转变的同时促进公民社会的成长与发育。协调国家社会关系,在政府与社会的力量对比上向社会倾斜,关系上由“政府本位”向“社会本位”转变,树立引导、服务和整合社会的观念,推动社会治理的创新实践,促进社会公共事务的合作治理,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精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