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社会主义问题,牟宗三坦然承认,以往的儒家虽然主张治民安民爱民,“不患寡而患不均”,重农抑商等,但毕竟教化意味重,并没有正面地当做一个社会问题来处理。但当今局势的发展,使人们不能不正面地接触社会主义问题。但当今局势的发展,使人们不能不正面地接触社会主义问题。牟宗三这个观点,应该说是具有积极的意义。但是,他同时却又辩护道:儒家以往于此的用心虽然是消极的,“但不能不说它在本质上是肯定社会主义的。……圣贤用心,‘一夫不得其所,若己推而纳诸沟中’,岂有不承认社会主义之理想的”[148]?牟宗三这个辩解,只是一种主观的逻辑推导,缺乏事实根据。更重要的是,他所承认、肯定的社会主义,并非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首先是一种政治制度,同时也是一种革命运动,它要从根本上解决人民群众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诸生活领域中的地位和权利问题。牟宗三所讲的社会主义,只是一种圣君贤人从不忍人之心发出的不忍人之政(仁政),是支离破碎的统治措施,是一种缓和社会矛盾的权宜之计,是为了贬低、取代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而对传统儒学作的“损益”。因此,他的社会主义是不科学的,是违背现代文明发展道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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