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按计划成本法入账的会计核算设计
由于材料采购采购地点和结算方式的不同,材料入库时间和货款支付时间也有所不同,存货按照计划成本法核算的话,存在以下几种可能:
①结算凭证和发票等单据与材料同时到达
企业根据结算凭证、发票账单等凭证付款后,借记“材料采购”“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银行存款”。若尚未付款或尚未开出承兑商业汇票,则贷记“应付账款”;若开出承兑商业汇票,则贷记“应付票据”。材料验收入库后,根据收料账单等凭证,若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借记“原材料”,将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借记“材料成本差异”,贷记“材料采购”。若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则借记“原材料”,将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贷记“材料成本差异”,贷记“材料采购”。
②材料已到,但是结算凭证尚未到达,货款尚未支付
由于一般在短时间内发票账单就可能到达,为了简化核算手续,在月份之中发生的,可以暂不进行总分类核算,只将收到的材料登入明细分类账,待收到发票账单时,再按实付货款登记总账,进行总分类核算。月末时,对于那些结算凭证和发票账单尚未到达的入库材料,可以按计划成本计价,暂估入账,借记“原材料”,贷记“应付账款”。下月初,用红字作同样的记账凭证,予以冲回,以便下月付款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时,按正常程序进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