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后,复附列一行道,本公使既将帝国政府的通牒,传达贵国政府,倘贵国欲提出保护航业的问题,本公使已由帝国政府授权,得与磋商一切云云。当由外交部递呈段总理。段以德国照会,虽有保护航业的示意,但封锁战略,仍然不肯取消,是我国提出抗议,终归无效,只好与他绝交,不必迟疑。黎总统此时,已将全权授与段总理,当然不再阻挠。段乃令外交部缮定照会,请黎总统盖过了印,并附发德使护照。送他出境。照会中的内容,大略说是:
关于德国施行潜水艇新计划一事,本国政府,本注重世界和平,及尊重国际公法之宗旨,曾于二月九日,照达贵公使提出抗议,并经声明,万一出于中国愿望之外,抗议无效,迫于必不得已,将与贵国断绝现有之外交关系等语在案。乃自一月以来,贵国潜艇行动,置中国政府之抗议于不顾,且因而致多丧中国人民之生命。至三月十日,始准贵公使照复,虽据称贵政府仍愿议商保护中国人民生命财产办法,惟既声明碍难取销封锁战略,即与本国政府抗议之宗旨不符,本国政府视为抗议无效,深为可惜。兹不得已,与贵国政府断绝现有之外交关系,因此备具贵公使并贵馆馆员暨各眷属离去中国领土所需之护照一件,照送贵公使,请烦查收为荷。至贵国驻中国各领事,已由本部令知各交涉员一律发给出境护照矣。须至照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