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合——该,应当。
分着恼,于寺中左冲右撞,出言不逊,妙吉祥进言曰:“我们佛家弟子,亦不比你见识,你可去也罢。”独火大王曰:“恼得我心一边来,把你这狗骨头亦将来烧死。”妙吉祥笑曰:“你的火只好烧别人,烧得我不成;你若烧得我,便见你高。”大王怒起,就放出五斗火,便烧吉祥,吉祥端然不动。
笑曰:“你这妖怪,你那火如何烧得我?我乃如来法堂前一盏油灯,昼夜煌①煌,听经问法,灯花堆积,一日如来念咒,咒成人身。我这火之相,火之灵,火之听,火之起,你焉能烧我?你这妖怪,今你若再在整日闹我灵山,不得自在,我不免请出三昧真火,烧死你这妖怪,免致后患。”如来慧眼看见,便叫不可之时,独火鬼已被他烧死在地。如来大怒,喝声叫将妙吉祥拿下,责曰:“你这畜生如何敢破我戒?他虽不是,我你俱出家之人,当大慈大悲终是,为何将他烧死?佛法难容,贬去阴山受罪。”吉祥告饶。观音老母在旁保曰:“妙吉祥虽然有罪,乃灵山弟子,不可贬去阴山。当日马耳山大王在日之时,来我灵山祈嗣。今日那娘娘有孕有身,不如送去投胎,等他大难满日,取回灵山,伏侍师父,何不可也。”如来依言,便欲送去。吉祥流泪告曰:“师父命我投胎,奈我不晓神道,恐后被人欺负。”如来于宝座中,念动咒语,说:“我就赐你五通:你一通天,天中自行;二通地,地赶自裂;三通风,风中无影;四通水,水中无碍;五通火,火里自在。”又用法手一指顶门:“赐你一个天眼挪门,可见三界。”就叫观音老母送去投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