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实)是“假的”(名)。…… (所立之辞)
因为《管子》书里有许多管仲死后的故事。……(说)
怎么叫做“以类取,以类予”呢?这六个字又是“以名举实,以辞抒意,以说出故”的根本方法。取是“举例”,予是“断定”。凡一切推论的举例和断语,都把一个“类”字作根本。“类”便是“相似”(《孟子》:“故凡同类者,举相似也”)例如我认得你是一个“人”,他和你相似,故也是“人”,那株树不和你相似,便不是“人”了。即如名学书中最普通的例:
孔子亦有死。为甚么呢?
因为孔子是一个“人”。
因为凡是“人”都有死。
这三个“辞”和三个“辞”的交互关系,全靠一个“类”字(参看附图)。
印度因明学的例,更为明显:
声是无常的(无常谓不能永远存在),……………(宗)
因为声是做成的,……………………………………(因)
凡是做成的都是无常的,例如瓶………………(喻)
如下图:“声”与“瓶”同属于“做所的”一类,“做所的”又属于“无常的”一类,这叫做“以类予”。在万物之中,单举“瓶”和“声”相比,这是“以类取”。一切推论无论是归纳,是演绎,都把一个“类”字做根本。所以《大取》篇说:
夫辞以类行者也。立辞而不明于其类,则必困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