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中正制发展到南北朝后期,弊病日益明显。北魏宣武帝就曾指出,这种选举办法出不了优秀人才。他在正始二年(505年)下诏曰:“中正所铨,但存门第,吏部彝伦,仍不才举。遂使英德罕升,司务多滞。……必令才学并申,资望兼致。”[77]后来,宣武帝索性下令取消州郡中正,任官改由五人保举。魏孝明帝时,吏部尚书崔亮改行“停年格”法,论资排辈取士。不论贤愚,轮流做官,以停职年限多寡依序而行。到后来发展成选士只看年资,不问其他。九品中正制在北朝已走向穷途末路。南朝的情况比此更甚。由于士人的地位优于北方,选举制度极为败坏,已到了非改革不可的地步。梁武帝用州重、郡崇、乡豪代替大小中正,并以“唯才是务”部分取代了门选,说明九品中正制基本已被革除。陈霸先一度恢复此制,只不过是拉拢士族、为篡国而行的权宜之策。
二、察举、征辟和朝廷策试下的选士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选士制度,虽然以九品中正为主,但察举、征辟制仍在继续推行,一直到科举制产生才有所变化。
三国时期的蜀国、吴国,一直因袭汉代选士制度,即乡举里选的察举和由上至下的征辟。魏国在曹丕宣布实行九品中正制的同时,也部分保留了察举制。黄初二年(221年)文帝“初令郡国口满十万者,岁察孝廉一人,其有秀异,无拘户口”。次年(222年),他又“令郡国所选,勿拘老幼;儒通经术,吏达文法,到皆试用,有司纠故不以实者”[78]。魏明帝曾下令各郡国以经学贡士。曹魏举孝廉,不同汉朝只偏重德行,而是要求德才并重。据《晋书·魏舒传》记载,曹魏时期已出现了用考试形式录取官吏的办法。这是隋唐开科取士的先声。曹魏的察举注意的是孝廉、秀才两科。而贤良科,只在魏明帝时期进行过两次,不过例行公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