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立人对郑军长等说:“这是二·二八留下的后遗症,很麻烦的,当兵的能避尽量避开。剪头啊,洗澡啊,都要自己想法解决,轻易不要到兵营外面去。”
郑军长诺诺连声。
第三个兵是个一脸稚气,十来岁的孩子。夹在手指间的烟头,正飘散开袅袅青烟。
孙立人问:“小娃娃,多大了?”
娃娃兵做出副老练样子深深地抽了口烟:“回长官的话,小的今年13岁。”
“什么名字?”
“免贵,小人姓揭,单名一个均。”
孙立人沉下脸:“在长官面前还敢油腔滑调的,你还像个13岁的娃娃吗?简直就是一幅老兵痞的样子!”
部队长说:“这娃娃人小鬼大,半夜里偷偷溜到伙房偷剩饭吃,被当场抓住了。在我们营里,他是个出了名的惯偷。”
夜里,罗德辉副官将揭均带进孙立人住的房间里。
一进门,揭均就咚地跪下嚷:“长官救命呐!”
孙立人喝道:“站起来!”
揭均怯生生站在孙立人面前。
孙立人问:“揭均,你当兵多久了?”
“我爸爸民国33年在桂林殉国,我就当兵了。”
孙立人一惊:“你爸战死在桂林,是国军的英烈,你作为英烈之子,穿上国军军装还偷东西,你对得起你爸爸吗?”
“长官,我饿呀,偷东西就为了卖点钱拿去买吃的。”
“他们都说你是惯偷,你当着我的面,能偷到这屋里的东西吗?”
“能,可我不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