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等下。”方雨从手袋里拿出一个小本子,“我记在本子上好了,好记性不如烂笔头,一会要是忘了不是白跑一趟。”
方雨的笔唰唰地在本上把刚才的几个时间点都记了下来。
“我们是八点零五分从夜总会门口出发,到达公寓的大门是八点三十四分。总共用了二十九分钟。”李修远在一旁念叨着。他记得邵怀玉所说,她从公寓出来,到夜店的时候差不多半个小时。从试验的情况来看,证实了她的说法。
“记好了。”方雨收起小本和笔,重新放到手提袋里。
李修远和方雨推开铁门,铁门发出的“吱哑”声惊动了木屋里的守门人。守门人从窗户里探出硕大的脑袋,见是两位陌生人走了进来,程式化地问道:
“你们找谁?”
随后“硕大脑袋”走出木屋――一个五十多岁的中年男人,他腆着肥胖的腹部,斜着眼睛观察李修远与方雨,最后把目光停留在了方雨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