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当时粤督李侍尧,奏定防范外夷五事:(一)禁夷商在省住冬。(二)夷人到粤,令住洋行,以便管束。(三)禁借外夷资本,及夷人雇倩汉人役使。(四)禁外夷雇人传递消息。(五)夷船收泊黄埔,拨营员弹压。此后迭出的苛例甚多。如居住洋行的外人,不许泛舟江中;并不许随意出入;不许挈眷;不许乘舆;外人有所陈请,必由公行转递;公行壅蔽,亦只许具禀由城门守兵代递,不许擅行入城等;均极无谓。
[17]近译亦作马嘎尔尼,Earl of Ma Cartney。
[18]可参看萧一山《清代通史》卷中七六六至七七〇页。
[19]见第七章。
[20]东印度公司的代理人,中国谓之大班。
[21]是时整饬澳门防务,定各国护货兵船,均不准驶入内港。禁人民为夷人服役;洋行搭盖夷式房屋;铺户用夷字为店号。清查商欠,勒令分年停利归本,而选殷实的人为洋商——当时称外商为夷商,中国营对外贸易的商人为洋商。一八一〇年,英商以行用过重,诉于韩葑。葑与督臣及司道会议。都说夷商无利,或可阻其远来,卒不许减。
[22]Amherst。
[23]是时仁宗命户部尚书和世泰,工部尚书苏楞额赴天津,迎迓(yà)英使。命在通州演礼。英使既不肯跪拜,和世泰又挟之,一昼夜从通州驰至圆明园。国书衣装都落后。明日,仁宗御殿召见,英使遂以疾辞。仁宗疑其傲慢,大怒,绝其贡,命押赴广东。旋知咎在和世泰,乃加以谴责,命粤督慰谕英使,酌收贡品;仍赐英王敕谕,赏以礼物,然英人的要求,则一概无从说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