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士数量及其社会地位 明代道士在全国人口中占有相当的比例。明初,洪武六年(1373年)八月,度僧道96000余人。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明太祖令清理释道二教,规定:“凡各州府县寺观,但存宽大者一所,并居之。凡僧道,府不得过四十人,州三十人,县二十人。民年非四十以上,女年非五十以上者,不得出家。”[10]从洪武至永乐,朝廷多次降敕,严出家之禁,甚至定僧道常额和限年之禁。如果根据明初制定的僧道常额,道士的数量不过二三万人。事实上,到了正统初年,这一定制就已经有名无实了。当时,“中官王振喜僧道,每岁必一度之。是年(指正统五年)五月以前,已度二万一千人,至是(正统五年六月)又度,前后共二万二千三百余人。黄冠缁衣,布满街市,自来僧道之多,无逾于此。”[11]景泰、天顺年间,大度僧道仍在继续,僧道数目之多已不可胜记。加之朝廷官卖度牒愈演愈烈,僧道私度已无法裁抑。嘉靖年间,明世宗尊崇道教,更使道士的数量有增无减,朝廷对道士出家早已失去控制。
明代帝王对道教的尊崇甚于金元,因此明代道士的社会地位亦很可观,道士被授予真人、高士及至赐爵封官者为数众多。尤其在明宪宗、世宗之际,一些道士位极人臣。明宪宗朱见深宠信过很多方士和道士,著名的有李孜省、邓常恩、赵玉芝、凌中、顾玒、王世能、曾克彰、黄大经、江怀、李成等人,他们以方术获取信任,骤得显官。他们有的甚至可以晋升礼部尚书,“而诸杂流加侍郎、通政、太常、太仆、尚宝者不可悉数”[12]。成化年间,有时一月之内便传升三四批道官,使道录司官员增至原额的十五六倍。成化十三年(1477年),正一派嗣教真人第47代天师张玄庆入觐,明宪宗降旨聘成国公朱仪女给他为妻,诰授大真人,母封玄君。此后,张真人每岁赴京朝贺。朝廷所给驿传廪给之规格,超过衍圣公,“袭封衍圣公每岁赴京朝贺,沿途水陆驿传,起中马站船廪给。回日,无马快船装送。而张真人往回,水陆起上马站船廪给,且有马快船之从。”[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