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可能是写信的人把信件带在自己的口袋里啊。”我反驳道。
宋戴克回应道:“这种可能性很小,他没有必要将信封用蒸汽打开再封上,这样多麻烦,他可以直接把信拆了重写嘛。但是他的这个伙计可就不能这么做了,因为这是一封私人信件,主人亲手将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写在了上面,他无法模仿主人的笔记。还有,据我了解,我的这位朋友从不吸烟。这个例子是很容易看出来的。现在,我给你看另一个更精细的东西,你好好看看,然后将你的发现告诉我。”
说着,他递给我一个用细绳绑着标签的小包裹,标签上显示的是用打字机打上去的地址,标签背面写着一段印刷体文字:“詹姆斯·巴雷特父子公司,烟草制造商,伦敦和哈瓦那。”
将包裹接过来,仔细检查了一番,我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发现,“恐怕对我而言有些困难,我惟一发现的,就是这个地址打得挺糟糕的,除了这个,我就看不出这包裹哪里不对劲了。”
“嗯,你的这个发现倒是很有趣,”宋戴克拿回包裹拿说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逐一将这个东西检查一边,记得将我们所看到的记下来。首先,我们来看这个标签,它只是一般行李用的标签,任何文具店都能买得到,并且还附有它自己的细绳。而一般厂商通常会用一种较大的标签,并且将它系在绑包裹的绳子上面。不过这些只是小事,关键是看标签上的地址。就像你说的,打字效果很差。对了,你对打字机了解多少?”